日化产品代销合同
合同编号:_
甲方(委托方):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
乙方(代销方):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
鉴于甲方系日化产品(包括化妆品等)的合法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,乙方具备相应的销售渠道和资质,双方本着平等互利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代销日化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代销产品
1.1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产品为日化类产品(含化妆品),具体品牌、品种、规格、型号、单价等详见附件一《代销产品清单》。
1.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销产品清单,但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。
第二条 代销期限
2.1 本合同代销期限为_年,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2.2 合同期满前30日,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。
第三条 代销区域
3.1 乙方代销区域为:_(省/市/区)。
3.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,不得在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(除非另有约定)。
第四条 代销方式
4.1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销售代销产品,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零售价,也不得高于甲方建议的最高零售价。
4.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维护品牌形象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。
第五条 供货与验收
5.1 乙方根据销售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订货通知,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日内发货。
5.2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日内进行验收,如有数量、质量等问题,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。
5.3 运输费用由__方承担。
第六条 代销价格与结算
6.1 代销产品的供货价详见附件一。甲方调整供货价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。
6.2 结算方式:乙方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已销售产品的货款支付给甲方。
6.3 乙方未售出的产品,可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,于代销期限届满后日内退回甲方,退货运费由__方承担。
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
7.1 甲方权利义务
(1)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,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;
(2)协助乙方进行产品培训和市场推广;
(3)按照约定及时供货;
(4)有权对乙方的代销活动进行监督。
7.2 乙方权利义务
(1)积极推广和销售代销产品,维护甲方品牌形象;
(2)妥善保管代销产品,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;
(3)定期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和库存情况;
(4)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、商号等知识产权,除非得到甲方书面授权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8.2 乙方跨区域销售或违反价格约定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金额为违规销售金额的%。
8.3 甲方未按约定供货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迟延供货金额的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第九条 合同解除
9.1 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本合同。
9.2 一方严重违约,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的,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9.3 合同解除后,双方应进行清算,乙方应返还剩余产品(或按约定处理)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一条 其他
11.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日期:_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日期:_
附件一:代销产品清单(略)
附件二:产品价格表(略)